万通液压: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5-042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山东路1号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万法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6,882,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98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3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 质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含20,000 万元),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以公司不动产、动产抵押,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货币资金质押、信用、保证等方式进行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家属按需为其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为准。授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前述总授信额度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处理在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内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82,1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故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的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82,14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姚晓雨、邹佩垚
(三)结论性意见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通液压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通液压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