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液压: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03  万通液压(8308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公告编号:2025-046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山东路1号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万法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6,851,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72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7,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会议。董事长王万法先生代表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董事会运行及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规划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长王万法先生代表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董事会运行及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规划汇报。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亮)》(公告编号:

2025-015)、《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美文)》(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月虎)》(公告编号:2025-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7,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顾亮)》(公告编号:

2025-015)、《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美文)》(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月虎)》(公告编号:2025-017)。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7,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主席苏金杰先生代表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监事会运行及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做规划。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财务报告数据,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7,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财务报告数据,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对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作预测,并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7,338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8)。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编号:和信专字(2025)第000023号)。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7,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编号:和信专字(2025)第000023号)。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拟继续聘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7,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10.1关于《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2关于《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3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7,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同意股数1,310,1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56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7,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40%。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86,374,1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7,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和条件,对公司实际情况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

二、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50.00万张(含本数)。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提交日照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如公司、受托管理人与债券持有人因本次债券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发生争议,不同文本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二十六、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公司本次发行已在该等有效期内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议案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取得本次发行涉及的其他必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针对本次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公告编号:2025-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针对本次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公司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针对本次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公司依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审核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5-033)、《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编号:和信专字(2025)第000022号)。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针对本次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公司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告编号:2025-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提高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公告编号:

2025-035)。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对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51,49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公司拟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附条件生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站(www.bse.cn)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7,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针对本次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授权事项:

1、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相关条款及发行方案进行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债券利率(票面利率)确定方式、债券期限、转股期限、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决定本次发行时机以及其他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重大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授权董事会聘请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相关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机构、承销机构、受托管理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文件、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等,并决定向其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4、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变化及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变化、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6,824,15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5%;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27,33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5%。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议案

序号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六)《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162,491100%00%00%
(七)《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135,15383.1757%00%27,33816.8243%
(八)《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162,491100%00%00%
(九)《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35,15383.1757%00%27,33816.8243%
(十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62,491100%00%00%
(十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162,491100%00%00%
(十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草案)的议案》162,491100%00%00%
(十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162,491100%00%00%
(十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62,491100%00%00%
(十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其审核报告的议案》162,491100%00%00%
(十《关于制定公司<未来162,491100%00%00%
八)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的议案》
(十九)《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62,491100%00%00%
(二十)《关于与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的议案》135,15383.1757%00%27,33816.8243%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月鹏、张殊铭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通液压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通液压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