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康仪器: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0879 证券简称:基康仪器 公告编号:2023-129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期权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期权简称及代码:基康JLC1、850075
2、授予日:2023年9月15日
3、登记日:2023年10月16日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3.80元/份
5、实际授予人数:44人
6、实际授予数量:431.00万份
7、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结果明细表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万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 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袁双红 | 董事长 | 40.00 | 9.28% | 0.29% |
赵初林 | 董事、总经理 | 40.00 | 9.28% | 0.29% |
张绍飞 | 副总经理 | 25.00 | 5.80% | 0.18% |
赵鹏 | 副总经理 | 25.00 | 5.80% | 0.18% |
吴玉琼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5.00 | 5.80% | 0.18% |
于雷雷 | 财务总监 | 25.00 | 5.80% | 0.18% |
核心员工(38人) | 251.00 | 58.24% | 1.80% | |
合计 | 431.00 | 100.00% | 3.09% |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本次登记完成股票期权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类别 |
1 | 袁双红 | 董事长 |
2 | 赵初林 | 董事、总经理 |
3 | 张绍飞 | 副总经理 |
4 | 赵鹏 | 副总经理 |
5 | 吴玉琼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6 | 于雷雷 | 财务总监 |
7 | 冯琦 | 核心员工 |
8 | 谢坚 | 核心员工 |
9 | 谭斌 | 核心员工 |
10 | 高淑娟 | 核心员工 |
11 | 凡强 | 核心员工 |
12 | 朱海明 | 核心员工 |
13 | 张健 | 核心员工 |
14 | 李海龙 | 核心员工 |
15 | 黄甫占 | 核心员工 |
16 | 王克臻 | 核心员工 |
17 | 赵雪山 | 核心员工 |
18 | 郭玉田 | 核心员工 |
19 | 吴其均 | 核心员工 |
20 | 房婷婷 | 核心员工 |
21 | 崔玉玲 | 核心员工 |
22 | 钱志刚 | 核心员工 |
23 | 庄治洪 | 核心员工 |
24 | 曹容海 | 核心员工 |
25 | 郑钦 | 核心员工 |
26 | 雷霆 | 核心员工 |
27 | 徐恩 | 核心员工 |
28 | 李立朝 | 核心员工 |
29 | 安子彪 | 核心员工 |
30 | 吴华兵 | 核心员工 |
31 | 牟晋民 | 核心员工 |
32 | 王宇 | 核心员工 |
33 | 陈泽南 | 核心员工 |
34 | 郭云飞 | 核心员工 |
35 | 武艳超 | 核心员工 |
36 | 杨康 | 核心员工 |
37 | 王攀 | 核心员工 |
38 | 石征 | 核心员工 |
39 | 饶少锋 | 核心员工 |
40 | 檀俊兵 | 核心员工 |
41 | 补翔成 | 核心员工 |
42 | 王永林 | 核心员工 |
43 | 琚英帅 | 核心员工 |
44 | 李鹏宇 | 核心员工 |
上述名单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行权要求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
(一)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 行权期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二)额外限售期
1、所有激励对象在每批次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之日起的24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批次行权取得的股票。
2、每批次股票期权自等待期届满之日起的24个月后,方能解除限售。
3、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每批次股票期权等待期届满后追加的额外解除限售期届满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行权获得且追加额外限售的股票在解除限售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取得的股票同时按本计划的规定进行限售。
4、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的额外限售期未设置除上述第1、2、3规定以外的其他解除限售条件。
(三)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分两个考核期,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值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考核年度 | 业绩考核指标 |
第一个 行权期 | 2023年度 | 以2022年公司业绩为基准,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率不低于15%; |
第二个 行权期 | 2024年度 | 以2022年公司业绩为基准,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率不低于30%。 |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考核期内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影响后的值,下同;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揭示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549,823.72元,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424,149.86元;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行权比例,具体如下:
当公司层面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数量注
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 100% | 80% | 60% | 0% |
销;如果公司层面满足当年业绩考核要求,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15日,经测算,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授予日):
授予数量 (万份)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3年 (万元) | 2024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431.00 | 1,454.39 | 316.34 | 876.11 | 261.95 |
注:1、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的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权激励计划期权登记确认书》。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