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康仪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证券代码:830879 证券简称:基康仪器 公告编号:2023-137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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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以采纳。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三十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遭遇阻碍的,可以向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配合,并将受到阻碍的具体情形和解决状况记入工作记录;仍不能消除阻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披露事宜;公司不予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或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都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的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