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成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银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6,063,2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63,2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bse.cn)披露的相关制度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76,063,23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达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程积涛、尹家伟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重庆达美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