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萱医药: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基本情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公司董事长吴玉祥先生提名,经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委员沈小燕女士,委员:曹翠萍女士、钱卫峰先生;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委员吴玉祥先生,委员:沈小燕女士、任勇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委员曹翠萍女士,委员:沈小燕女士、吴玉祥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委员任勇先生,委员:沈小燕女士、袁拥军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本次选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选举依据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文件规定,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经与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