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萱医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勇)

查股网  2024-04-18  森萱医药(830946)公司公告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0946 证券简称:森萱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作为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出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任勇,男,195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学位。1975年9月至1978年3月,为湖北省远安县茅坪乡老观村知青点知青;1978年3月至1980年1月,于湖北三峡大学化学系学习;1980年2月至1988年8月,于湖北省宜昌市工业技工学,任校助教、讲师;1988年9月至1991年8月,于湘潭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学习,硕士研究生;1991年9月至1995年4月,于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学习,博士研究生;1995年5月至2002年2月,于中国药科大学药学院,任讲师、副研究员;1999年4月至1999年10月,于日本长崎大学药学部,任客员研究员;2002年3月至2018年3月,于南京师范大学,任江苏省医药超分子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2018年3月至今,于南京百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任新药研究部主任;2018年3月至今,于江苏天美健大自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任专家顾问;2018年9月至今,于江苏仙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技术负责人;现兼任南京仙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技术负责人;远安山之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南京一如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南京巨环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江苏森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报告期内全部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6次,本人出席董事会次数:6次,出席方式:现场参会或视频参会;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5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次数:5次,出席方式:现场参会;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第三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三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本人积极参加各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2023年度,公司召开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未有无故缺席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发生。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并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召开了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发表独立意见、事先认可意见情况

2023年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明确的判断。

序号会议名称发表独立意见事项意见类型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
《关于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同意
《关于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对《关于2022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薪酬的议案》的同意
《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考核薪酬的议案》的同意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使用闲置募投项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贷款的议案》同意
《关于审议<2023年至2025年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
《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同意
动相关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审议<关于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项决策进行监督,重点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行业动态与政策变更,在重大事项的审议中,运用专业知识,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其他情形,定期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七、学习培训情况

本人自主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制度,积极参加证监局和北交所等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诚信忠实、勤勉尽责的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风控、财务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森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勇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