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农节水: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中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暨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暨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相关内容,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相关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结合其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国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明欣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齐乃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杨文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换届暨聘任新一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河北润农节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贵良 李光永
2023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