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3-049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洪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6,311,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78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2022年度公司情况编写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24)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报告并出具审计报告,聘期一年。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编制了《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2023年度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的展期),具体商业银行、公司实际融资额度、融资方式、融资利率及融资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综合授信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期限内,各银行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告编号:2023-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监事人员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已于2023年3月8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1,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4月6日行使完毕,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50万股;合计新增股份1,150万股。因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等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进行修改,该草案名称相应变更为《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308,8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告编号: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37,89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股数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姚洪、林桂燕、杭州仁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谭志伟、郑刚、沈强、唐向红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姚洪先生、谭志伟先生、林桂燕女士、郑刚先生、沈强先生、唐向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朱建林先生、史莉佳女士、彭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1)。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1.01 | 选举姚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 56,311,844 | 100.00% | 当选 |
独立董事 | ||||
11.02 | 选举谭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6,311,844 | 100.00% | 当选 |
11.03 | 选举林桂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6,311,844 | 100.00% | 当选 |
11.04 | 选举郑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6,311,844 | 100.00% | 当选 |
11.05 | 选举沈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6,311,844 | 100.00% | 当选 |
11.06 | 选举唐向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56,311,844 | 100.00% | 当选 |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2.01 | 选举朱建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6,311,844 | 100.00% | 当选 |
12.02 | 选举史莉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6,311,844 | 100.00% | 当选 |
12.03 | 选举彭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56,311,844 | 100.00% | 当选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七)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 293,332 | 98.9876% | 3,000 | 1.0124% | 0 | 0.00% |
(十八)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93,332 | 98.9876% | 3,000 | 1.0124% | 0 | 0.00% |
(二十) | 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293,332 | 98.9876% | 3,000 | 1.0124% | 0 | 0.00%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1.01 | 选举姚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96,332 | 100.00% | 当选 |
11.02 | 选举谭志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96,332 | 100.00% | 当选 |
11.03 | 选举林桂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96,332 | 100.00% | 当选 |
11.04 | 选举郑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96,332 | 100.00% | 当选 |
11.05 | 选举沈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96,332 | 100.00% | 当选 |
11.06 | 选举唐向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96,332 | 100.00% | 当选 |
12.01 | 选举朱建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96,332 | 100.00% | 当选 |
12.02 | 选举史莉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96,332 | 100.00% | 当选 |
12.03 | 选举彭兵先生为 | 296,332 | 100.00% | 当选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燕、刘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姚洪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谭志伟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林桂燕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郑刚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沈强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唐向红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朱建林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史莉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 | 2022年年度股东 | 审议通过 |
佳 | 17日 | 大会 | |||
彭兵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邬学军 | 监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