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凯大催化(83097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0974 证券简称:凯大催化 公告编号:2023-075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2023年10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遭遇阻碍的,可以向董事会说明情况,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配合,并将受到阻碍的具体情形和解决状况记入工作记录;仍不能消除阻碍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独立董事履职事项涉及应披露信息的,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披露事宜;公司不予披露的,独立董事可以直接申请披露,或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四十一条 公司可以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第四十二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和按上下文无歧义外,本制度中所称“以上”、“至少”、“以前”都应包含本数;“过”“少于”、“不足”、“以外”、“低于”应不含本数。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颁布、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的,以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