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大催化: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12  凯大催化(830974)公司公告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4】第03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凯大催化)董事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2023年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亿元,同比减少4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6.44万元,同比减少92.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0.63万元,同比减少98.07%。

你公司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为1.67%,上年同期为4.95%,同比减少3.28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华东地区毛利率为-0.33%,同比减少5.29个百分点,国内其他区域毛利率为27.24%,同比增加21.85个百分点。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情况、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变动等,分产品类别说明营业收入、毛利率及净利润较上年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说明毛利率是否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毛利率降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以及公司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2)结合公司不同区域经营模式等因素,说明华东地区毛利率为负的原因;说明华东地区毛利率下降的同时,国内其他区域毛利率上升的合理性。

2、关于主要客户和供应商

江苏炬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炬隆”)是你公司第五大客户,报告期销售金额为6,115.24万元,销售额占比5.27%。根据2024年5月7日的问询函回复,该公司同时是你公司采购原材料铑粉的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采购铑粉金额2,834.07万元,采购额占当期铑粉采购金额比例为4.57%。

请你公司:

(1)列示报告期内与江苏炬隆有关的销售及采购商品名称、类型、金额等,说明江苏炬隆同为客户与供应商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确认方法是否准确;说明公司是否与江苏炬隆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虚增销售的情形;

(2)请你公司补充说明在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中,是否还存在同为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形;如存在,请说明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输送的其他关系,并解释其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存贷双高

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合计金额为2.42亿元,较上年期末增长

385.15%;货币资金余额为2.85亿元,定期存单余额为1.17亿元,合计4.02亿元,较上年期末增长126.28%。

请你公司说明持有货币资金与长短期借款金额同时较高的原因与合理性,年末“存贷双高”特征与你公司历年财务状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4、关于管理费用

你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管理费用1,198.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09%,你公司解释称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建年产1200吨催化材料项目”完工转固,计提较多的折旧费用所致。

请你公司:

(1)结合“新建年产1200吨催化材料项目”的投产、完工时间,说明该项目对应的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而非成本的原因;

(2)说明截至报告期末,与该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你公司的其他收益-增值税进项税加计发生额为1,028.45万元,去年同期无此项目。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该项目的具体情况。

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4年6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特此函告。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组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