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添燃气: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010 证券简称:凯添燃气 公告编号:2023-061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龚晓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户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召开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6,406,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75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6,5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6,5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6,5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6,5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公司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6,5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公司对《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6,5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公司对《承诺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6,5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406,59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六) | 《关于拟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296,900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宁夏大远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梦甜、万向妮
(三)结论性意见
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宁夏凯添燃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