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工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2  昆工科技(83115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及其他方式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忠诚先生主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2,034,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654,4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郭继勇因公务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

1.议案内容:

4.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4,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4,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53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3,7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股数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年度报告》等有关要求,结合 2022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3-058)、《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4,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据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3,7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股数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4,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本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告编号:2023-061)。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为合理回报股东,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公司发展规划,公司拟以2022年财务报告(经审计)为基础进行权益分派。

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

2023-06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998,7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3%;

反对股数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股数35,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4%。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出具了自我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评价报告发表了鉴证意见。

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3-063)、《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06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4,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出具了自我评价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评价报告发表了鉴证意见。

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

2023-063)、《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06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4,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66)、《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3-06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十)专项说明>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了《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6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4,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了《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3-068)。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 (十一)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4,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2年度治理情况进行专项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编制《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相关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治理专项自查及规范活动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07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十二)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规范运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故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1,905,469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0%;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128,74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5%。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三)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了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5,924,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预计了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7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昆明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表决权股份6,110,000股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十四)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昆明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表决权股份6,110,000股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3,7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股数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十五)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晋宁理工恒达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下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3,7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股数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晋宁理工恒达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下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3-077)。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十六)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3,7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7%;反对股数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3-079)。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七)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详见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2,034,21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十八)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16,402,19999.7822%8000.0049%35,0000.2129%
十三《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6,437,69999.9982%3000.0018%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杰群律师、白猗歆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