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5  鑫汇科(83116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52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6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因 2023年6月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了及时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故决定在第四届董事会成立后立即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人已经在会议上对上述情况做出说明并得到与会董事一致同意。

5.会议主持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蔡金铸先生主持会议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董事丘守庆、张勇涛、钟宇因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董事会拟选举蔡金铸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自2023年6月3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董事会拟选举丘守庆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任期自2023年6月3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成立第四届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有序运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蔡金铸

委员:丘守庆、张勇涛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钟宇

委员:潘秀玲、蔡金铸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潘秀玲

委员:钟宇、丘守庆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潘秀玲

委员:钟宇、张勇涛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3年6月3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拟聘任丘守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23年6月3日起三年。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秀玲、钟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刘剑先生、山江林先生、陈劲锋先生、邓宏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23年6月3日起三年。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秀玲、钟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拟聘任刘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3年6月3日起三年。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秀玲、钟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刘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2023年6月3日起三年。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秀玲、钟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秀玲、钟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副董事长丘守庆同时担任公司总经理,对此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