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1日,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700.00万股,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5.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6,4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7,205,566.04元。到账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名国成增验字[2022]第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变更用途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光明街道白花片区连片产业用地土地整备项目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控制器生产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地均位于项目规划区域之中,上述募投项目建设将无法在原实施地点继续实施,因此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用于“鑫
汇科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四方监管协议签订说明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全资子公司鑫汇科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四、新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
(一)账户名称:鑫汇科电器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二)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坛支行
(三)银行账户:801101001382083021
五、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