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金铸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董事5人。董事张勇涛、潘秀玲、钟宇因外地出差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5)、《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7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秀玲、钟宇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