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100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蔡金铸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相关公告:《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3-103)、《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3-104)、《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105)、《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3-106)、《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7)、《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8)、《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10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11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
2023-11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3-11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3-11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快推进公司战略有效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公司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及监事的薪酬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该方案建议,同意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独立董事潘秀玲、钟宇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该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保障资金使用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出口业务项下的贸易融资等,在总额度内可循环申请和调节使用。公司可根据情况向不同银行进行申请,最终以银行机构审批的授信业务品种和额度为准。在申请授信过程中,公司可以根据授信业务品种和具体情况使用公司资产为相关授信进行抵押。
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使用的授信金额,具体使用金额及使用方式将根据公司自身运营发展和资金实际需求确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办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编号:2023-1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该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对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该议案。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丘守庆、张勇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告》(公告编号:2023-11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