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1日13: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2月20日15:00—2024年2月21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1175 | 派诺科技 | 2024年2月19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一)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 的以下公告: | ||
1.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05) | ||
1.2 《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06) | ||
1.3 《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07) | ||
1.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08) | ||
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09) | ||
1.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0) | ||
1.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1) | ||
1.8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2) | ||
1.9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公告编号:2024-013) | ||
1.1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4-014) | ||
1.11 《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4-015) | ||
1.1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4-016) | ||
1.1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7) | ||
1.1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8) | ||
1.1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9) | ||
1.1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编号:2024-020) | ||
1.17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公告编号:2024-021) | ||
1.18 《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22) | ||
1.19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23) |
1.20 《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24) |
1.21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4-025) |
1.22 《内部控制制度》(公告编号:2024-026) |
1.23 《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4-027) |
1.2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公告编号:2024-028) |
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
(二)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开发行结果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对《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二);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开发行结果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对《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2月20日13:30-17:00
(三)登记地点: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科技八路88号
联系人:袁媛、许曼琳 电话:0756-6931888,0756-6931888(转 6121)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 0.5 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