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831175 证券简称:派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健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9,081,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以下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相关内部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以下公告: | ||
1.1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05) | ||
1.2 《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06) | ||
1.3 《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007) | ||
1.4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08) | ||
1.5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09) | ||
1.6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0) | ||
1.7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1) | ||
1.8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2) | ||
1.9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公告编号:2024-013) | ||
1.1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4-014) | ||
1.11 《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4-015) | ||
1.12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4-016) | ||
1.1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7) | ||
1.1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8) | ||
1.15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19) |
1.16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告编号:2024-020) |
1.17 《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公告编号:2024-021) |
1.18 《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22) |
1.19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23) |
1.20 《子公司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24) |
1.21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公告编号:2024-025) |
1.22 《内部控制制度》(公告编号:2024-026) |
1.23 《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4-027) |
1.2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公告编号:2024-028)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81,5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开发行结果及《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对《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指派专人负责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081,51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
序号 |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 110 | 0.0001% | 0 | 0% | 0 | 0% |
2 |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 | 0.0001%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律师姓名:文艺、郭绮琳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珠海派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