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祥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 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 | 2022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购买原材料、泰国子公司租用关联方厂房、其他设施以及购买水、电、劳务等 | 18,878,000.00 | 14,996,311.47 | 业务增长需要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总成、胶管、胶料等产品,并提供厂房租赁及销售水、电、餐费等服务 | 5,160,000.00 | 4,555,305.84 | 业务增长需要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 | -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 | - | - |
其他 | 向关联方销售设备 | 200,000.00 | 165,130.63 | - |
合计 | - | 24,238,000.00 | 19,716,747.94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青岛三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环台北路995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辉东注册资本:1,219.59 万元主营业务:设计、制造、加工、改造、销售:纺织机械、家电机械、编织机械、橡胶机械、木工机械、工程机械及配件,产品的售后服务,货物的进出口,生产汽车零部件。关联关系:青岛新金泰达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489,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5.38%,为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持有青岛三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00%的股份。
(二)VIRAYONT GROUP CO.,LTD
住所:27 Mittaphan Road Pomparb Bangkok 10100企业类型:Manufacturer, Distributer & Exporter注册资本:20,000,000泰株主营业务:Manufacturer , Distributer & Exporter of Brake Hose , Oil Hose &Power Steering Hose关联关系:Sakchai Wongchamcharoen 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同时VIRAYONT GROUP CO.,LTD为Sakchai Wongchamcharoen控制的企业。
(三)IMPERIAL CABLE INDUSTRY CO.,LTD
住所:69/22 Moo9,Raiking,Samparn,Nakornprathom 73210 Thailand
企业类型:Manufacturer, Exporter注册资本:50,000,000泰株主营业务:Automotive control cable assembly manufacturer and exporter关联关系:Sakchai Wongchamcharoen 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同时IMPERIAL CABLE INDUSTRY CO.,LTD为Sakchai Wongchamcharoen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具备真实、合理的商业背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成交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具有合理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永亮、李鸿、夏宁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客观、合理。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本项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预计2023年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