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祥科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环台北路99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增祥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为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902,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252%。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3,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902,3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6《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2.7《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8《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902,32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志芹、丁双全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