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股份: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8  泰德股份(831278)公司公告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3年 2月 28 日至 2023 年 8 月 28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核查期间共有 7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此之外,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见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交易期间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周兴山2023-6-6至2023-6-125,0005,000
2朱兆杰2023-6-26至2023-7-4060,000
3杨盛朋2023-6-30至2023-7-21160,000280,000
4张仁龙2023-6-28至2023-7-193,78685,815
5张道亮2023-4-21至2023-8-8191,500192,000
6李大勇2023-3-20至2023-7-21195,786300,340
7宋兆建2023-3-6至2023-8-25663,141670,124

注:除宋兆建外,其余均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宋兆建为本次激励对象左臣云之配偶。

经核查,以上 7名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个人资金需求情况、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无任何关联,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期间尚未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公司也未在上述交易期间向其透露股权激励事项,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

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