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德股份: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7  泰德股份(831278)公司公告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紧密捆绑在一起,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2023年

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2023年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激励计划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20,000股。

2023年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的股份登记确认书,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5,526,000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 1%;因张春山为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实际控制人张新生、牛昕光、张锡奎、李旭阳、刘德春、刘天鹏、杜世强、陈升儒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延伟、张春山及王永臣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增加至43,646,203股,持股比例稀释超过 1%。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张新生、牛昕光、张锡奎、李旭阳、刘德春、刘天鹏、杜世强、陈升儒及其一致行动人郭延伟、张春山及王永臣42,216,20329.48%43,646,20328.06%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6,604,00018.58%26,604,00017.11%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青 岛 机 电 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青 岛 市 机 械 工业总公司40,721,65028.44%40,721,65026.18%

本激励计划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向激励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致,不会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对公司治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青岛泰德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