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6日上午10:00召开(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具体内容,并核查该议案及公司提供的附件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是合法、合规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二、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认真审阅《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我们同意上述审议事项。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锡秀屏、刘学生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