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831304 证券简称:迪尔化工 公告编号:2023-111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4年发生金额 | 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小型加工件、阀门校验等零星服务 | 550,000.00 | 14,512,964.36 | 详见注2。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硝酸 | 20,000,000.00 | 4,706,426.55 | 预计客户产能增加,对 稀硝酸的采购量增加。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其他 | ||||
合计 | - | 20,550,000.00 | 19,219,390.91 | - |
注1:上述表格中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注2:上述“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共14,512,964.36元,其中14,506,061.71元系公司2023年1-3月份向泰安华阳热电有限公司采购蒸汽及脱盐水。泰安华阳热电有限公司原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2年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泰安华阳热电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对外处置,并于2022年3月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2023年4月起,公司与泰安华阳热电有限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故本次无需预计与泰安华阳热电有限公司的交易。剔除上述与泰安华阳热电有限公司的交易后,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6,902.65元,本次预计
550,000.00元,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为公司预计新上项目及进行原装置技改,小型加工件定制增加。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实缴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8年6月8日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一般项目:贸易经纪;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4,040.86万元、净资产为-295.9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3,738.31万元、净利润为67.74万元。关联关系:曾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将其持有的山东华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对外转让,并于2023年7月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之“第十二章释义”之“(十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5.在过去12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规定,转让后的12个月内即至2024年7月仍需继续认定为关联方,自2024年8月起,公司与山东华阳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不再存在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内容:采购小型加工件。履约能力: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均已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回避表决。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公允,故该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公允,故该交易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成交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成交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在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价格是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并考虑运输成本、商品性质等多种因素协商确定的,不存在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因此以上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一)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有助于公司发展。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交易价格是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并考虑运输成本、商品性质等多种因素协商确定的,不存在公司利用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因此以上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本次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满足了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一、《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