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希通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海希通讯(831305)公司公告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仔细审阅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洪超、莫旭巍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