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希通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305 证券简称:海希通讯 公告编号:2025-002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518号15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王小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835,5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025,2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总经理李春友、联席总经理郑晓宇、副总经理蔡丹、财务总监闵书晗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提高,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增加至8人,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人数由3人增加至4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4-1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835,3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1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835,3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促进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提高,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人增加至8人,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人数由3人增加至4人,会议同步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4-1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835,3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公告编号:2024-1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1,835,31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反对股数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二 | 关于公司董事会增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274,507 | 99.927% | 200 | 0.073% | 0 | 0.00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堃、易菲凡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