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3-036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延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8,225,1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91934%。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3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王啸、王光强因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7、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34%;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4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34%;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4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34%;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4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年度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34%;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4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3年度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34%;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4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就权益分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实际经营情况,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权益分派。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编号 2023-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7,9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731%;反对股数305,8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26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报告》,编号2023-01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34%;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4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门登记备案为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3-03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20,8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82%;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借款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借款(授信)。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含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择机实施上述额度内的借款(授信),代表公司与银行等相关机构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方式、利率、期限、担保要求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借款(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34%;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4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能力,对公司整体情况比较了解和熟悉,在服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实事求是的审计,公司拟继续聘请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总费用7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20,8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282%;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34%;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4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1.议案内容: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34%;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4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www.bse.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34%;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4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审议通过《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议案内容:
(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34%;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4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鉴于李豫湘先生、罗雄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并已提出辞去其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担任的全部职务,为保障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机构的正常履职,会议选举程世红先生、崔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程世红先生当选后接任李豫湘先生原担任的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崔彦军先生当选后接任罗雄先生原担任的独立董事职务。新任独立董事的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含税),自任命生效之月起按月发放。
程世红先生、崔彦军先生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5.1 | 选举程世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7,923,602 | 99.809449% | 当选 |
15.2 | 选举崔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8,523,602 | 100.188655% | 当选 |
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58,219,3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34%;反对股数4,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18%;弃权股数1,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48%。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六 | 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 0 | 0% | 305,800 | 0.193269% | 0 | 0% |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15.1 | 选举程世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4,300 | 0.002718% | 当选 |
15.2 | 选举崔彦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604,300 | 0.381924% | 当选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彭松律师、罗议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李豫湘 | 独立董事 | 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罗雄 | 独立董事 | 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程世红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崔彦军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3年5月17日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