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7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延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暨质押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融资方式,保障公司的进一步经营发展,结合公司收购重庆旭宏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旭宏”)90%股权事项,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总额为2,700万元人民币的并购贷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延田先生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质押持有的重庆旭宏90%股权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公司及重庆旭宏出具相关承诺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暨质押子公司股权的公告》,编号:2023-04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