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011号关于对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http://ddx.gubit.cn  2023-07-20  新安洁(831370)公司公告

问询函

问询函【2023】第011号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新安洁)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暨质押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因前期收购重庆旭宏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旭宏)90%股权事项,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总额为2,700万元人民币的并购贷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延田先生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持有的重庆旭宏90%股权进行质押。本次并购贷款的利率为合同签署日基准利率+80BP,期限为7年。

请你公司:

(1)说明收购重庆旭宏股权的时间(收购时点、股权实际取得时点)、交易对价、交易对手方、协议安排,该事项是否经过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是否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说明对重庆旭宏的管理人员派驻情况;

(2)结合重庆旭宏的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说明收购该公司的主要目的,能否与你公司产生协同效应;

(3)列示重庆旭宏近三年财务数据,说明收购重庆旭宏是否经过资产评估,如是,请说明评估机构是否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体说明评估过程、主要假设及参数情况,分析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4)你公司一季度末货币资金1.39亿元,短期借款801.13万元,长期借款为0元。结合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目前理财收益、现金流状况等,说明申请并购贷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该笔贷款的具体用途,后续是否仍有并购计划,如是,请具体说明;

(5)说明你公司认为应当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3年7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特此函告。

上市公司管理部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