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2023】第0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新安洁)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暨质押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因前期收购重庆旭宏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旭宏)90%股权事项,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总额为2,700万元人民币的并购贷款,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延田先生提供无偿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以持有的重庆旭宏90%股权进行质押。本次并购贷款的利率为合同签署日基准利率+80BP,期限为7年。
请你公司:
(1)说明收购重庆旭宏股权的时间(收购时点、股权实际取得时点)、交易对价、交易对手方、协议安排,该事项是否经过公司内部审议程序,是否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是否构成关联交易,说明对重庆旭宏的管理人员派驻情况;
(2)结合重庆旭宏的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说明收购该公司的主要目的,能否与你公司产生协同效应;
(3)列示重庆旭宏近三年财务数据,说明收购重庆旭宏是否经过资产评估,如是,请说明评估机构是否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体说明评估过程、主要假设及参数情况,分析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4)你公司一季度末货币资金1.39亿元,短期借款801.13万元,长期借款为0元。结合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目前理财收益、现金流状况等,说明申请并购贷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该笔贷款的具体用途,后续是否仍有并购计划,如是,请具体说明;
(5)说明你公司认为应当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3年7月2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我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组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