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4-046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延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67,946,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王光强因其他公务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管秦善德因出差未参加会议,其余高管现场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https://www.bse.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忠)》、《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世红)》,公告编号:2024-018、01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议案内容:
情况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1.议案内容:
核查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2023年度审计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权益分配预案》。由于公司2023年度亏损,不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的条件和形式”中规定的条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2023年度整体经营状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专项说明费用10万元,关于内控鉴证报告的费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需要,在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9,786,9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股东暄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魏延田、赵晓光、王啸、彭劼、魏文筠、李彬、余臣勇、车国荣、赵晓龙、蔺志梅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借款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的借款(授信)。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含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择机实施预计额度内的借款(授信),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公司借款额度相关议案之日止。
上述借款(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最终融资金额,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方式、利率、期限、担保要求等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合同为准。
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子公司之间的融资借款额度可以调剂,以不超过2.55亿元总额度为原则。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公司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关联方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500万元的借款(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借款(授信)提供无偿担保。担保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下一年度关联担保议案之日止。如在担保期限有效期内,单笔担保存续期超过了担保期限的有效期,则该笔担保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日,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67,946,11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十一 | 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 9,786,9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议律师、王乐丹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