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09  新安洁(831370)公司公告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0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延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董事赵晓光、王光强、魏文筠、程世红因其他事务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疆油基岩屑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战略转型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积极围绕主业相关行业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和业务发展新方向,进行了深入调研,现拟以控股子公司新疆中和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为主体,在新疆投资建设油基岩屑资源化利用项目。本项目拟投资11,000万元,分两期投入建设。一期拟投入资金约7,500万元,用于建设年处理5万吨油基岩屑处置生产线,投入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土地、规划设计,修建厂房、办公场地、员工宿舍,购置生产设备、服务及人工成本等;二期拟投入资金约3,500万元,建设第二条年处理5万吨油基岩屑处置生产线。公司将根据项目一期的建设、生产情况,结合市场情况,确定二期投资建设的具体时间、资金体量、进度安排等。

董事会要求公司在控制风险和合规前提下稳步推进相关工作,并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审批和签署项目相关的文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10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为3票。

2024年10月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为3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