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任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针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叶学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晓民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丽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阳、洪梁俊
2023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