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任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针对《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针对《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价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洪梁俊、刘阳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