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竹科技: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4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10月30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88,839,002.1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9,466,935.24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49,057,025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4,905,702.50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2023年11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会审议制订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便于广大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分红政策、董事会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具体原因,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五、其他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