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竹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股网  2024-05-30  龙竹科技(831445)公司公告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71,368,038.6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8,263,636.33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352,673.75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9,017,8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鉴于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82,200 股并于2024年5月28日办理注销完毕。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149,500,025 股变更为 149,017,82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1.3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年6月6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6日下午北京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龙泰园1号 联系人:张丽芳

电话:0599-5892989 传真:0599-8298816

六、备查文件

(一)《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