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竹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3-03  龙竹科技(83144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831445 证券简称:龙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1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2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大会议室及网络视频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连健昌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698,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2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035,8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叶学财因个人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振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需。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5-01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698,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4)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设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及其相关手续;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6)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7)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698,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蔡圣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因董事叶学财先生于2025年1月20日申请辞去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名蔡圣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三)《关于提名蔡圣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57,698,825100%当选

会董事及战略发展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一)《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2,035,847100%00%00%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三)《关于提名蔡圣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2,035,847100%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晓腾、胡嘉敏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蔡圣淮董事任职2025年2月28日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龙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