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华材料: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831526 证券简称:凯华材料 公告编号:2023-025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宋顺林,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2012年6月至2014年10月,担任中央财经大学讲师;2014年11月至2020年11月,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2020年11月至今担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宋顺林先生一直从事会计、财务管理领域教学工作,具有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段东梅,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1年12月,担任天津何悦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1年12月至2011年4月,担任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4月至2011年9月,担任天津德臻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9月至今,担任天津宝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二、出席会议情况
- 1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2年度我们出席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 2 -会议类型
会议类型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出席方式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董事会 | 宋顺林 | 6 | 6 | 通讯会议 | 0 | 0 |
段东梅 | 6 | 6 | 通讯会议 | 0 | 0 | |
股东大会 | 宋顺林 | 1 | 1 | 通讯会议 | 0 | 0 |
段东梅 | 1 | 1 | 通讯会议 | 0 | 0 |
我们对上述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2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共发表了4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2年5月3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处置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预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招股说明书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之回购承诺事项及相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 | 同意 |
- 3 -
会议时间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应约束措施的议案》 | |||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
《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6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银行贷款抵押保证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
2022年11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12月1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方案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号的议案》 | 同意 |
三、现场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因受到疫情影响,未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均定期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解和沟通。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对公司治理制度的完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同时运用自身所长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帮助。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本年度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在任职过程中,我们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持续监督,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全体股东,严格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关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参加北交所业务培训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和30日,我们积极参加了北京证券交易所通过线上方式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系列培训,具体培训内容为:独立董事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持续监管指引、专精特新企业独立董事履职关注问题、北交所上市规则解读、上市公司再融资与重大资产重组解读、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制度解读、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解读。
七、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本年度内不存在被北交所实施工作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等情况。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顺林 段东梅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