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华材料: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526 证券简称:凯华材料 公告编号:2023-045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志成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董事张光明、宋顺林、段东梅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8)。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选定总承包单位并拟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通过采取邀请招标的形式选取了募投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司共向5家单位发出招标邀请,有3家单位递交报价响应文件参与投标,最后通过合理低价中标法确定总承包单位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拟签订的重大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签订重要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新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在选举出新任董事前,第三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职责。新选举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任志成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拟提名任志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拟提名任志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任开阔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拟提名任开阔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张光明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拟提名张光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拟提名张光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高卫国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由六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拟提名高卫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宋顺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宋顺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宋顺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宋顺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宋顺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段东梅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提名段东梅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段东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在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051)。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