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华材料: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526 证券简称:凯华材料 公告编号:2023-065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2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志成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6人。董事张光明、宋顺林、段东梅因工作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任志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选举任志成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志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任开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聘任任开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开阔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聘任任开阔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开阔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卫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聘任高卫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卫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庆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聘任周庆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庆丰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郝艳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聘任郝艳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郝艳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聘任郝艳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郝艳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郝艳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聘任郝艳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郝艳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任职资格。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宋顺林、段东梅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证监会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对《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6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