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华材料: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1526 证券简称:凯华材料 公告编号:2023-096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志成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7,706,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77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庆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一)
1.议案内容:
任开阔、周庆丰、郝帅、郝艳艳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706,0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706,0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706,0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8)。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706,0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9)。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706,0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度》(公告编号2023-090)。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六)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9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706,0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91)。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七)
1.议案内容: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9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7,706,05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八)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选举周庆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 0 | 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成玉洁、刘颖
(三)结论性意见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金诺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姓名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周庆丰 | 董事 | 任职 | 2023年12月13日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五、备查文件目录
天津凯华绝缘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