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玲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监事会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没有异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