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6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玲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7)。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 2,8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