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9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因公司的 3 栋厂房、1 栋办公楼、2 栋宿舍等生产经营房产尚未取得不动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产权证书,其中上述房产所在地块之一即面积为 13.22 亩的生产经营用地亦尚未取得土地权属证书, 为消除公司土地房产权属瑕疵风险,保证公司合法正常运营,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于2024年9月2日通过公共平台“招拍挂”方式成功竞得了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石马社区地块编号为 2024WT093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于2024年9月3日收到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成交结果确认书》,土地面积为8,699.64平方米,出让年限为50年,成交价格为人民币4,550.00万元,公司拟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相关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9日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