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19,99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17%,可交
易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本次解限售原因 | 本次解除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 |
1 | 李维海 | 是 | 董事长 | A | 6,890,750 | 7.30% | 20,672,250 |
2 | 王红旗 | 是 | 总经理/ 副董事长 | A | 6,865,250 | 7.27% | 20,595,750 |
3 | 邹斌庄 | 否 | 董事 | A | 1,277,500 | 1.35% | 3,832,500 |
4 | 李彰昊 | 是 | - | E | 2,445,200 | 2.59% | 0 |
5 | 王嘉乔 | 是 | - | E | 2,436,100 | 2.58% | 0 |
6 | 张映华 | 否 | 董事/ 董事会秘书 | A | 39,000 | 0.04% | 117,000 |
7 | 李玲 | 否 | 监事/ 监事会主席 | A | 20,000 | 0.02% | 60,000 |
8 | 王全锋 | 否 | 董事 | A | 15,000 | 0.02% | 45,000 |
9 | 张良 | 否 | 监事 | A | 10,000 | 0.01% | 30,000 |
合计 | — | 19,998,800 | 21.17% | 45,352,500 |
注:解除限售原因:
A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B离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C自愿限售解除限售D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E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上市F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上市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解除限售情况说明: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9月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自公司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或控制的公司上市前的股份。现公司发行上市已满12个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愿承诺内容,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申请解除限售。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数量(股) | 百分比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46,817,500 | 49.57%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45,352,500 | 48.02% |
2、个人或基金 | 0 | 0.00% | |
3、其他法人 | 2,280,000 | 2.41% | |
4、限制性股票 | 0 | 0.00% | |
5、其他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47,632,500 | 50.43% | |
总股本 | 94,450,000 | 100.00% |
注:如公司近期办理过新增股份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以新增股份登记后的总股本为准。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证券持有人名册》
2、《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数据表》
3、《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书》
4、《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申请表》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关于发布解除限售公告的通知》;
6、《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解除限售变更登记申报明细清单》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