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议案》
1.议案内容:
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特制定《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5-00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