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力臻)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力臻)
本人作为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力臻先生,196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2月毕业于天津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1990年2月至2020年1月,就职于郑州轻工业大学,历任化工系教师、科技处副处长、材料与化工学院副院长;2020年2月至今,就职于郑州轻工业大学材料与化工学院、新能源学院,担任教师;2024年6月至今,担任天力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1、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王力臻 | 8 | 8 | 0 | 0 | 均为赞成票 |
2、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王力臻 | 4 | 4 | 0 | 0 |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本年度,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 会议名称 | 具体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4年4月12日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 1、《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全体独立董事回避表决,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年6月7日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 1、《关于补选汪海进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6月24日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8月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024年11月29日 |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同意 |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如下:
1、2024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2024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8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2024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应到委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出席上述召开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正。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19日,通过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九、其他情况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力臻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