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利尔: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1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3-123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3年10月 16日
2、登记日:2023年12月6日
3、授予价格:4.40元/股
4、授予人数:47人
5、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 758万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结果明细表
姓名 | 职务 | 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实际授予数量占实际授予总量的比例 | 实际授予数量占授予前总股本的比例 |
贺鹏飞 | 董事、总经理 | 300 | 39.58% | 4.00% |
侯光辉 | 副总经理 | 50 | 6.60% | 0.67% |
张荣国 | 副总经理 | 50 | 6.60% | 0.67% |
张艳娟 | 副总经理 | 50 | 6.60% | 0.67% |
孙静 | 副总经理 | 20 | 2.64% | 0.27% |
邱廷等42名核心员工 | 288 | 37.99% | 3.84% |
合计 | 758 | 100.00% | 10.10%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贺鹏飞 | 董事、总经理 | 25 | 李化军 | 核心员工 |
2 | 侯光辉 | 副总经理 | 26 | 郭志永 | 核心员工 |
3 | 张荣国 | 副总经理 | 27 | 张明 | 核心员工 |
4 | 张艳娟 | 副总经理 | 28 | 刘冈超 | 核心员工 |
5 | 孙静 | 副总经理 | 29 | 夏青 | 核心员工 |
6 | 邱廷 | 核心员工 | 30 | 徐芳芳 | 核心员工 |
7 | 庄舜峰 | 核心员工 | 31 | 李珏 | 核心员工 |
8 | 张银宏 | 核心员工 | 32 | 徐德智 | 核心员工 |
9 | 姚波 | 核心员工 | 33 | 白秦岭 | 核心员工 |
10 | 王震 | 核心员工 | 34 | 赵壮 | 核心员工 |
11 | 史天鹏 | 核心员工 | 35 | 廖春辉 | 核心员工 |
12 | 朱海建 | 核心员工 | 36 | 臧艳 | 核心员工 |
13 | 李秀征 | 核心员工 | 37 | 刘欢欢 | 核心员工 |
14 | 王开刚 | 核心员工 | 38 | 王全全 | 核心员工 |
15 | 佟连江 | 核心员工 | 39 | 朱月月 | 核心员工 |
16 | 黄忠 | 核心员工 | 40 | 耿大伟 | 核心员工 |
17 | 张玉丽 | 核心员工 | 41 | 王乐 | 核心员工 |
18 | 张阳 | 核心员工 | 42 | 姜鹏鹏 | 核心员工 |
19 | 杨波 | 核心员工 | 43 | 张清 | 核心员工 |
20 | 王瑶 | 核心员工 | 44 | 徐琪 | 核心员工 |
21 | 朱涛 | 核心员工 | 45 | 毛家亮 | 核心员工 |
22 | 朱彩云 | 核心员工 | 46 | 毕祥松 | 核心员工 |
23 | 史楷弘 | 核心员工 | 47 | 朱韧 | 核心员工 |
24 | 孟欢 | 核心员工 |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存在差异。在授予之后的缴款验资过程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前述人员自愿放弃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5万股。公司本次实际授予权益人数为47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为758万股。
二、解限售要求
(一)解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二)解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对应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75,000万元;(2)2023年度新增的客户在2023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照明工程业务)达到4,000万元。 |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82,000万元;(2)2023及以后年度新增的客户在2024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照明工程业务)达到12,000万元。 |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达到90,000万元;(2)2023及以后年度新增的客户在2025年度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照明工程业务)达到30,000万元。 |
注:“新增客户”系指以前年度尚未实现批量供货,但在本年度及以后年度开始批量供货的客户。批量供货系指年度供货金额超过10万元。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不合格 |
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80% | 0 |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各期可解锁额度×解除限售比例。由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授予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 公司股权变动情况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股份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数 | 49,385,330 | 65.78% | 7,580,000 | 56,965,330 | 68.92% |
无限售条件股数 | 25,689,670 | 34.22% | 25,689,670 | 31.08% | |
总股本 | 75,075,000 | 100.00% | 7,580,000 | 82,655,000 | 100.00% |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从利先生的持股比例由34.8785%变更为31.6799%,实际控制人赵秀娟女士的持股比例由
10.6560%变更为9.6788%。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1月21日出具了天衡验字(2023)00123号《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11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47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叁仟叁佰叁拾伍万贰仟元整(?33,352,000.00)。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二)《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123号。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