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利尔: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0  格利尔(831641)公司公告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又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股票解限售期未能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要求,应回购47名激励对象所持有未能达到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79万股。

本次回购共涉及47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份总数为379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2,655,000股变更为78,865,000股。

公司将于2024年5月21日在《扬州晚报》上刊登《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昆仑路30号格利尔数码科技园内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5月20日-2024年7月4日(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3. 联系人:李先生

4. 联系电话:0516-83312665

5. 邮政编码:221116

6. 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